症状性不可复性牙髓炎是口腔临床实践中引起急性牙痛最常见的原因之一。其疼痛通常呈自发性、持续性,且夜间加剧,严重影响患者的日常起居、心理状态及生活质量。在临床实际中,患者就诊的首要主诉多为剧烈疼痛,因此,缓解疼痛(止痛)始终是接诊和治疗症状性不可复性牙髓炎的首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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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疼痛机制
症状性不可复性牙髓炎的疼痛源于牙髓组织的解剖生理特点。牙髓位于一个周围由硬组织包裹的密闭髓腔内,其顺应性(弹性)极度有限。当炎症反应进展时,血管扩张和炎症渗出导致髓腔内压力(内压)升高,从而压迫神经末梢。同时,前列腺素、缓激肽和组胺等炎症介质的释放,会刺激 A-delta 纤维和 C 纤维,导致受刺激时产生尖锐剧痛,以及自发性的持续钝痛。
二、 症状性不可复性牙髓炎止痛的总体原则
若单纯依赖全身性止痛药物而不在局部处理病因,症状性不可复性牙髓炎的止痛效果是无法持久的。其基本治疗原则是降低髓腔内压并控制炎症反应。治疗方案应根据患牙状况、炎症程度、患者全身身体状况及合作程度进行个体化定制。规范的机械处理和根管治疗干预在控制疼痛中起着关键作用。
三、 症状性不可复性牙髓炎的止痛措施
3.1. 非药物止痛
规范的开髓术是释放髓腔内压、从而减轻对神经末梢刺激的关键措施。彻底清除龋坏组织和发炎的牙髓组织,结合良好的橡皮障隔离、根管冲洗清洁以及严密的暂封,有助于防止再感染和疼痛反复。在许多症状性不可复性牙髓炎病例中,仅靠局部引流减压就能获得立竿见影的止痛效果。
3.2. 药物止痛
对乙酰氨基酚和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常用于辅助缓解症状性不可复性牙髓炎的疼痛。必要时可联合使用这些药物以增强止痛效果。抗生药(抗生素)不作为症状性不可复性牙髓炎的常规用药,仅在出现间隙感染扩散或全身系统性症状时才考虑使用。
3.3. 根管治疗干预止痛
根管治疗干预是控制症状性不可复性牙髓炎疼痛的决定性手段。治疗流程包括:有效的局部麻醉、放置橡皮障、开髓并清创根管系统、必要时封入氢氧化钙等根管内药物并进行严密暂封。在某些情况下,治疗可分次进行,以确保止痛疗效和患者的安全。对于符合条件的病例,也可以在一次就诊中完成牙髓摘除(拔髓)和根管充填。
四、 特殊临床情况下的止痛处理
4.1. 局麻药过敏患者
当确诊患者对局麻药真正过敏时,需详细追溯引起过敏的药物类型,如表面喷雾麻醉剂、利多卡因、阿替卡因等。可通过过敏试验(皮试)来选择更合适、更安全的替代麻醉药。在完全无法使用局部麻醉的情况下,可通过轻柔开髓引流等机械方法来释放髓腔内压,避免深拉或刺激有活力的牙髓组织,并配合全身性止痛药(主要是 NSAIDs),甚至在全麻下进行治疗。
4.2. 不合作儿童患者
接诊不合作的儿童患者是临床实践中的一大挑战。治疗目标是快速止痛并最大程度减少患儿的心理创伤。在儿童正畸/牙病治疗中,使用砷剂(失活剂)或甲醛甲酚(FC)进行牙髓失活潜藏着诸多风险,如剂量无法精准控制、患儿易误吞或药物脱落导致软组织及颌骨坏死。因此,正确的临床路径是:局部麻醉下快速开髓,使用氯己定、无菌棉球或氢氧化钙等安全材料,结合暂封及儿童行为管理。对于极度配合困难的特殊病例,可考虑在全身麻醉下进行干预。
4.3. 患有症状性不可复性牙髓炎的孕妇
急性剧烈牙痛并非推迟孕妇治疗的理由。相反,长期持续的疼痛会对母亲和胎儿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治疗原则是在安全的前提下缓解疼痛并控制炎症,优先开展必要的干预措施(如开髓引流、减压及根管清创)。完善的根管充填治疗可在必要时推迟至产后进行。止痛药物应首选对乙酰氨基酚。
五、 禁用砷剂与甲醛甲酚(FC)
在症状性不可复性牙髓炎的治疗中,约 90% 的止痛效果源于符合原则的局部机械处理,而非依赖“杀神经”药物。砷剂和甲醛甲酚过去曾用于牙髓失活以达到快速止痛的目的,但这些药物具有极高的毒性,存在导致牙周组织坏死的风险,且药物的作用范围难以控制。在现代口腔医学中,已不再推荐使用这些方法。取而代之的是及时开髓减压、规范的根管逐步清创,以及使用氢氧化钙等安全的生物材料,这不仅能达到相同的止痛效果,而且更加安全可靠。
六、 结论
症状性不可复性牙髓炎的止痛是一个综合性的治疗过程,需要对发病机制有正确的认识,严格遵循临床原则,并针对不同患者群体选择适宜的方法。有效的疼痛控制并非通过剧毒药物让牙髓快速坏死,而是通过科学、安全和保存性的手段,降低髓腔内压力并控制发炎组织。
如玉口腔医院 (Nha Khoa Như Ngọc)


